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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的分类有几种(证据的分类和种类有哪些区别)

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区别?

1.

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2.

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研究目的等划分依据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类型。

证据的分类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具体的分类如下:

1、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凡是来直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经过中间传抄、转述环节获取的证据材料即为传来证据。

2、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凡是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侧面或者某一个环节,需要与其它证据结合使用才能证明案件事实的为间接证据。

3、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事实是通过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据为言词证据;凡是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事实是通过物品的外部形态特征或者记载的内容思想表现出来的证据为实物证据。

4、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法理上的证据分类是什么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类别。法理上的证据分类: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两类。

2、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两类。

3、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其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两类。

4、本证与反证。根据是否为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所提出的要证明的事实根据,可以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两类。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分类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刑事证据分类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刑事案件中证据的分类

刑事诉讼中,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证据:

1、根据证据的来源,可以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4、依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将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民事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1、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种类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在法理上,民事诉讼的证据的分类有:

(1)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来源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3)根据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本证和反证。

审计证据的分类

审计证据的所有信息包括构成财务报表基础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 

1、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

(1)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

(2)根据财务报表审计的总体目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这里的“错报”主要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质性程序所获取的“会计记录所含有的信息”,强调“错报”在哪里。

2、其他信息

(1)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

(2)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证据、了解内部控制时所获取的“预期控制有效”的审计证据,控制测试时所获取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等,这些更多属于“其他信息”。其他信息的审计证据强调如何识别“错报”。

审计证据的分类?

  • 按什么分
  • 审计证据按其形式不同分类: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试听或电子证据、鉴定和勘验证据、环境证据。按来源不同分类:亲历证据、内部证据、外部证据。按相互关系分类:基本证据、辅助证据。

考题1、对材料中的证据进行分析,有哪些证据种类如书证、物证等,如何进行分类 如直接证据、原始证据等

  • 辛普森杀妻案
  • 票据既可以是物证,也可以是书证,关键区别在于:用途。用的是票据本身,那就是物证;用的是票据上的内容,那就是书证。物证和书证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物证是用物品的外部形态、特征,固有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是用体现在物品上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