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程度上,作家因洞察人性的关系,成为刻薄的代名词。诸位作家间彼此揶揄、嘲讽时常可见。爱默生鄙视奥斯汀:“奥斯汀小姐的小说……在我看来似乎音调粗俗,艺术创新贫瘠,禁锢在英国社会种种可悲的习俗里,没有天赋、机智或对世界的认识。未见过这么逼仄狭窄的生活。这位作家心中唯一的问题……是可嫁性。”可怜的奥斯汀小姐,描写18世纪贵族女士的生活,被吐槽成只关心可嫁性。
不止有女作家被吐槽,男作家也相互挤兑,福克纳说海明威:“人们不知道他使用过一个需要读者去查词典的字。”——海明威老师引以为傲的简洁、有力的写法,被福克纳说成没文化,自然不满,他回应:“可怜的福克纳。他真的以为巨大的感情需要巨大的字?”
这些只是嘴仗,素以刻薄著称的毛姆真做过恶毒事。多丽丝·莱辛年轻时刚到伦敦很穷,某篇小说拿毛姆文学奖,用奖金租房。她写信致谢,毛姆回信:首先,他与整个评选无关;其次,他没有读过莱辛的小说。最后他讥笑说:“你一定经常写这些讨生活的信感谢别人。”还好多丽丝·莱辛后来拿了诺贝尔文学奖,出了口气,当然不忘把毛姆写进回忆录里。
最近我读短篇小说集《第一人称单数》,毛姆在创作旺盛时期的作品。这时他的短篇已有固定写法,既书中“我”为作家,写身边的朋友发生的故事。这本书里六个故事,毛姆嘲讽起自诩正派、端庄、有教养的人士毫不留情,比如他嘲笑以严肃文学为荣的人,说他们永远不读独立出版外的刊物,认为大众流行的书籍是糟粕却没有几个读者。那位写优美、隽永散文的女士,版税不够自己吃饭,却鄙视供养自己的丈夫。毛姆让丈夫与女厨子私奔,让这位女作家大出洋相。
这本书里只有一个故事超出了我对毛姆的印象。在《异国他乡》中,毛姆写了位有志于成为钢琴家的富家少爷。全家人都指望他能从政,继任爵位,他却一意孤行到德国学琴。父母气得半死,但出于无奈,只能应允他赴德一年。学满后,家人会请来专业钢琴家来检验他的学习成果。若年轻人真有成为钢琴家的天赋,家人绝不阻拦。年轻人高高兴兴去了德国,这家人请“我”去探望。“我”到了德国,看到这男孩非常快乐,每天练琴12小时,像所有大学生一样贫穷、勤奋和高兴,但“我”担心他的将来,问男孩,若你学不好,父母要求你从政,你怎么办呢?
男孩说,那我就自杀。
“我”笑了笑,没把这种孩子的气话放在心上。一年过去,检验的时刻到了,这富家少爷果然是个草包,与那些用艺术来逃避生活的年轻人毫无差别,专业钢琴家说他就算再练一百年也无法达到优秀的水准。这个年轻人异常失望,反对他的父母这时却心软了,让他再去德国继续学习。按照毛姆一贯爱嘲笑艺术青年的脾性,他肯定会写,男孩却不去德国了,主动留在家中,享受富贵,走上仕途。
但他没有——结尾是一声枪响,年轻人用子弹射入自己的心脏。这时我突然意识到,原来毛姆并不刻薄,他同情失败者,珍视痛苦,并不蔑视他人的努力。他嘲笑的不过是假惺惺,没有鞭挞过绝望和失败。
为此我翻出《人性的枷锁》,这本书算得上毛姆的半自传。书中青年菲利普是个跛足(毛姆本人口吃),学医时因受嘲笑倍感愤怒,幻想用凿子凿穿调笑者的脑袋。后来有次菲利普违背某长辈的意愿,长辈也叫他跛子,他只是安静地走了。之后长辈道歉,他说了句话,大意是,人们在生气的时候,总会叫我跛子。他能理解人们为什么生他的气,不再为此愤怒——这实在不像毛姆,他因口吃没能当上律师而积郁多年,也因上帝不回应他的祈祷而愤愤不平(没带走口吃),但他竟能让菲利普宽宥他人的冒犯,实在让人动容。
人们时常赞许刻薄,认定这是高明与幽默,其实刻薄本身并没有价值,要看刻薄的内容是什么,一味的刻薄与骂街无异。特别是毛姆,他并没有讽刺过敏感、深沉和真挚的心灵,只是嘲笑愚蠢、偏见和虚伪。那些备受伤害的人说他粗俗,毛姆也说了,这是因为生活本身就很粗俗。
//图片:Vivian Maier
今日睡前歌曲
放下了自己
我才可以去认识你
现在我知道你在这里
等着我再勇敢一点
放下了自己
我这就去去拥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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